主题:父母出资给子女购买的房屋,离婚时,房屋如何分割?
- 发表于2014-10-12
法律规定的来的比较实际啊
- 发表于2014-10-12
保证每个人的权利
- 发表于2014-10-12
结婚的时候签个协议就好了啊
- 发表于2014-10-12
要是刚结婚就想着离婚房子怎么办就不要结了啊
- 发表于2014-10-12
把房子登记在父母名下就挺好的啊
- 发表于2014-10-12
还是有套自己的房子比较好
- 发表于2014-10-12
父母一般都不能办贷款了 年龄不符啊
- 发表于2014-10-12
想买自己的房子 也没那么简单啊
- 发表于2014-10-12
爸妈买的房子当然是自己子女的啊
在离婚时,一方突然提出,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,不是父母赠与的,并拿出借据证明。对此,法院一般的做法是,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,如果另一方不承认,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
实质性审查,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。因此,法院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,会告诉债权人另案起诉。
最高人民法院关于《婚姻法》司法解释(二)第22条规定:“(1)当事人结婚前,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,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,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;(2)当事人结婚后,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,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,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。”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〉若干问题的解释(三)》第7条:“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,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,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(三)项的规定,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,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。
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,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,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,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”